第17章 卷宗内容(3/4)
,林二很快就否定了这个想法。
以罗洪彬的体格和正常人的反应,如果白忻妤这个时候才转身去橱柜台上拿刀的话,显然太晚了。
这是其一。
其二,那把刀不是厨房用的刀,而是白忻妤从某个地方收的工艺匕首,据说具有收藏价值。
以此来推断,这把刀出现的位置不应该是在橱柜那里,要说在客厅的陈列柜那里还差不多。
可如果这样,白忻妤有点舍近求远的意思了,不符合正常人在紧急情况所作出的选择。
还有第三点,死者是在白忻妤的床上光着身子被发现的,似乎是想伪装成罗洪彬想要潜规则不成反被杀的现场。
这里还有不合理的地方就是,如果罗洪彬是在床上被反杀的还能理解,但是门口的血又怎么回事?
还有洗手间里的血迹和浴巾毛巾都又如何解释呢?
果然,只是看了看现场的勘验报告就已经觉得问题重重了。
不过,林二也不急着下结论。
因为现在他所看到的内容,也都是新宁警方调查过的。
可想而知,针对那些疑点,冯铁丽肯定是一个个的全都调查了。
【尸检初步检验报告】
死者罗洪彬,男性,49岁,身高173cm,体重78kg,为某影视公司老板,出品人,影视制片人。
发现时,死者呈后倒姿势仰卧于床上,尸斑融合,尸僵遍布全身,角膜微浊,瞳孔有反应,推测死亡时间为凌晨2点到3点之间。
胸口处插有一青铜材质做旧的匕首,刃宽3cm,以直角垂直姿势插入胸口位置,伤口深10cm,刃锋刺入心脏,引发心室破损造成大出血。
死亡原因为:失血过多。
林二看到这里的时候,并没有发现有价值的线索。
只能说初步的勘验确实没有太多有价值的信息。
不过,林二这个时候却是在想另一个问题:
假如,杀死罗洪彬的人不是白