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162章 因为我是大秦的国师!(3/5)
听着这话,嬴政怎么能不明白他的意思?
好听点叫完善得太过了,不好听点就是不应该……
“那你倒说说,哪些太过了?”
“秦律中说,如果有人行凶,周围百步内的人必须去制止,不然就要罚二甲?”(一套铠甲价值为1344钱,二甲的价值足以让当时一个普通家庭倾家荡产)
“制止他人作恶,这不应该吗?”
好高的道德标准……
李缘沉默了一下,说道:“假如,那个凶手是楚墨游侠身手高强,而周围的人手无寸铁,这个情况也要上去吗?”
嬴政张了张嘴,他很想说应该,但却说不出口。
可这让他更难受了。
因为秦律当中真的有这一条!
于是他当即起身:“寡人现在就去让李斯改了!”
“你等等!”
李缘拉住了火急火燎的他。
“你现在改这一条有什么用?秦律的严苛又不止是这一条,你就算真要改,也应该是让人去民间调查过整体情况后再改啊!”
其实秦律中严苛、不合理的地方远不止这一条。
比如有小孩年纪小放马,马被别人惊吓到吃了他人的庄稼,这种情况下没有任何处罚和赔偿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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那庄稼受损的那个人呢?
就因为他是小孩子我的庄稼就不用赔了?
李缘最开始看到的时候都不太敢信,TM的怎么‘谁小谁有道理’这屁话原来秦朝就有了?
也比如替官府放羊,如果母羊不生孩子,那放羊啬夫和佐都要罚一盾的钱。(一面盾牌为384钱)
但羊不生孩子有多种因素影响,万一羊生病了呢?
万一羊死了呢?万一没种羊呢?
如果这些都还可以用道德层面或者职位职责有缺陷来解释的话,那另一条就着实令人无语了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