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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444章 国之大事,在祀与戎(1/7)

    仿佛就在一夜之间,大明街头忽然如雨后春笋一般,冒出了许许多多奢侈品店。

    这些店铺占地不大,位置也在偏僻隐秘之处,内部装饰煞是典雅朴素。

    在意向购买人群的眼里,这简直太酷辣,完美符合他们对真正“奢侈品”的想象。

    真正的奇珍异宝就应该是这样的,犹如不世出的高人,低调奢华有内涵。

    哪像以前的传统玉器店,在闹市区租一个巨大的店面,装修极尽奢华,充满暴发户的味道,摆上琳琅满目的商品,像卖大白菜似的卖货。

    不但一点也没有突出“物以稀为贵”的特点,还缺少了隐私感和神秘感。

    只有像薛万彻这样,没有人比他更懂房地产的内行,才能看出其中的猫腻——

    这种看似高级的装饰风格,其实成本很低,当然这不是重点。

    众所周知,地租才是影响开店的最大成本支出,不论古今。

    而这些所谓“奢侈品店”因为开得偏僻,所以房租成本低到令人发指。

    但是没辙,富人就好这一口。

    因此,在大明全国范围内,这种“预制”精品商店得以成片铺陈开来。

    相应的,各种稀奇古怪的“奢侈品”也开始批量上市。

    什么云螭玉佩、什么虎皮金丝履之类,尚在正常人类理解范围内的奢侈品,只是“常规”物事。

    很快就出现了诸如“王羲之小时候学写字的字帖”、“汉景帝诛晁错用的刀”、“始皇帝在赵国当人质时啃过的半个鸡腿”、“燕王千金买的马骨”、“郑庄公射周天子的羽箭”之类。

    毫无疑问,这些充满了“V我50”风味的可疑玩意儿,都是有大明商会认证背书,都是有证的。

    再然后,画风就愈发抽象起来了。

    什么“大禹老婆九尾狐的尾巴”、什么“盘古开天有用的斧子”、“女娲补天用的石头”、“后羿射日射下来的太阳碎片”之类,已经名牌不演的东西,也堂而皇之地上市了。

    而这种一眼假的玩意儿,居然也得到了商会认证。

    居然还引得一众富豪趋之若鹜、供不应求。

    因为对这种商品的购买者来说,真不真重要吗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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