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40章 荆南新法(5/6)
了。”
既然朝廷允许士颂便宜行事,刘表这荆州刺史自然也不便多说。
何况士颂在荆南再怎么闹腾,他也管不着了。
这次士颂送了五百大坛,八百小坛清远香到长安,朝廷上上下下都有打点。不但让朝廷同意了武陵的“改革”,更给自己买了个荆南将军的名头。
如今的士颂,是名正言顺的划江而治。
于是,借着治理荆南四郡武陵蛮的改革需要,士颂颁布了自己的四条新法规:
第一:散官制,士颂率先推出了九品散官制度。
说这个官职只在荆南官职体系内认可,有官名,无官职。但可见官不拜,普通百姓之中,你就是领头人。
士颂仿照后世唐朝,将散官分为文武散官,文散官可以通过捐粮捐田获得,武散官是通过战功获得,至于具体事宜,便交给刘巴等人议定。
第二:重商贸:所有进入荆南的粮食,铁器,木头等等。进入荆南全部免去官税,但想要运出去,那就是重税了,对于荆南的特产,例如清远香,武陵山货,皮草,卖出去都是轻税。
而且在荆南各郡县都开始修建商业街,鼓励百姓商贸互市,让多余的物资流通起来。
第三:奖农桑:荆南境内,施行屯田制度。免去所有农业杂税不说,全部换成钱粮税,要么交钱,要么交粮。
若是交粮众多的民户,还可以得到官府的奖励。例如各乡镇每亩田计算,谁家每亩田缴纳的粮草越多,官方都会给予返回奖励。换句话说,就是官方会给缴粮税的百姓们返点。
而且,只有粮税有返点,其他行业没有。不但返点,更给名爵,给低级的文散官官职,也就是只要你种田种的好,还能当个名义上的小官。
第四:行一条鞭法,即张居正改革的核心。
士颂在荆南统一役法,并摊丁入地。把原来的里甲、均徭、杂泛等项徭役合并为一,只收五铢钱或粮草。
官府需要徭役,则由官方出钱雇人应差。向百姓征收的役银,也不再像过去按照户口、丁口来出,而是按