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二百八十八章 问案(2/4)
颜还是听潘筠的话把两条尾巴收起来,摇着一条尾巴蹦蹦跳跳的跟她下山去。扮猪吃老虎这个招很好,她喜欢。一到山神庙,潘筠上香拜过之后,就从灵境空间里掏出笔墨纸砚,开始给她爹写信。狐狸说的对,有的人的贪欲是不能抑制的,他们注定会是敌人。对方也不会因为他们变得弱小了就放过他们。但,弱小之后,对方投注过来的视线和力量一定也会减弱,因为成本问题。红颜:不,我没说过。潘筠给她爹写信,告诉他,她突破了,现在强得不得了,“父亲可将当年实情告知我,我寻找当年案件相关之人,最迟两年后我一定会前往京城,准备翻案之事。”要翻一个案子,即便是在26世纪也要经过漫长的时间准备和调查,更不要说在大明了。消息传递缓慢,找人,调查,短的三个月起,长的,漫漫无期。潘洪当年的案件并不复杂,但涉案之人死的死,流放的流放,其家眷也不知还有多少人活着。潘筠当时年纪小,一心死磕修炼,只知道她爹有一段时间回来的越来越晚,书房的灯总是彻夜的亮着,偶尔下班回来还带着压抑不住的怒火;她只知道案子和锦衣卫,和大太监王振有关,更多的就不知道了。事情发生的很突然。在她爹被下狱前,他曾经负责的那个案子已经案结三个月,但突然被翻出是冤案,还牵涉王振、锦衣卫、都察院和大理寺。潘洪是在公衙被捉下狱,她大哥不知道从哪知道的消息,从书院里跑回家,直接把她一卷藏在了下人房里,然后让二叔给她立牌位,又将她的户籍页从户籍中取下来当场烧掉,并在户主那一页下伪造官府的朱批,划掉了她的名字。她二叔当天就拿着一大包钱出门,走通关系,给她办好消籍,并把她的死亡日期往前推到了冬春时分。还没等潘筠问清楚发生了什么事,锦衣卫就冲进潘家,把潘家人都抓了要关到大牢里,还是二叔怒斥,引用不少《大明律》,又捧出《大诰》,这才保下二叔一家,以及下人。哦,因为她爹赚的太少了,她爹觉得有愧于弟弟一家,所以家里的下人是记在潘二叔名下的,家中的田产和铺面等,也基本在潘二叔名下。潘筠对她爹的说辞一直持怀疑态度,她觉得她爹就是当官了有预感,以后下场不会好,所以才早早和她二叔分家,除了祖宅和祭田之外,基本上所有财产都记在她二叔名下。而朝廷有令,一般抄没财产的罪名中不包括祖产和祭田。所以那天